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3月1日实施以来,在提升反家庭暴力社会意识、保障受害人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十年间未开展全国性执法检查,法律执行中存在一些难点和堵点,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受害人的保护效果。2026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方燕表示,将联名30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关于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执法检查的议案,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回应民生关切,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完善法律体系,巩固法治成果。
方燕指出,尽管反家庭暴力法设立了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强制报告等核心制度,但在实践中仍存在“发现难、举证难、处置难”及部门协作衔接不畅的问题。她认为,这些工作需要通过执法检查进行系统评估,进一步发现问题并推动完善治理。同时,各地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这些实践成果也需要通过执法检查进行总结和推广,为国家层面法律修订提供依据。

适逢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十周年,方燕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家庭暴力法执法检查列入202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组建专门检查组,制定详细检查方案,采取实地检查、座谈访谈、案例剖析、数据核查等多种方式,覆盖不同区域和层级,确保执法检查全面深入、客观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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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燕强调,执法检查应聚焦三方面核心内容:一是检查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如公安机关告诫书出具数量、标准、程序及后续查访落实情况,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受理、审查、签发流程的便捷性,以及学校、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等主体强制报告义务履行情况;二是检查多部门联动机制运行效果,包括各级政府尤其是农村地区反家庭暴力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在家庭暴力发现、早期干预等方面的作用发挥;三是检查特殊群体保障与能力建设情况,特别是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等特殊群体的保护措施是否到位,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及基层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覆盖面及实操能力。
当前,人身安全保护令在落地实施过程中面临部分被申请人恶意违反裁定的问题。方燕建议细化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统一裁判尺度,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她呼吁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或指导案例,进一步规范认定标准,并建立法院主导、检察监督、公安配合的追责衔接机制,强化证据收集与固定。

此外私募配资开户入口,方燕还建议明确存在家暴情形下不适用离婚冷静期规定。目前,我国家庭暴力受害者通过协议离婚摆脱困境时,需面临离婚冷静期带来的现实阻碍。她建议适时修改民法典相关条款,民政部开展离婚冷静期例外情形的试点工作,明确家庭暴力例外的适用标准、证据清单、核验流程等内容,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便于实现证据快速核验,避免当事人重复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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